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本厅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司通〔2022〕92号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09-08 11: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和各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法委发〔2020〕1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制定《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办法(试行)》,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9月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