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各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东博公证处):
《广西司法厅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区司法厅2017年第16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西司法厅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2.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广西司法厅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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