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及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守正创新,奋楫笃行,精准施策,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学思践悟,凝聚共识,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推动守法普法工作开新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突出做好两个“着力”:一是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深化“八五”普法,多举措教育引导公民参与到普法活动中,让“普法就在身边”成为常态,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引导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完整准确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党校)
3.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在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作出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住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
4.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这一主题,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抓住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全区各级各部门在5月组织干部职工至少开展1次民法典专题学习。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绘画、书法、朗诵、制作民法典手抄报、召开主题班会、观看宣传视频等形式,在各中小学校开展1次民法典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发挥政法部门普法工作主力军作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司法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开展“以案释法”行动,增强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结合“法治体检”进企业、深入基层调研等活动,组织律师、法律专家、普法志愿者送法进企业。开展“民法典进乡村(社区)”活动,组织开展1次对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等的民法典知识培训。(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教育厅)
5.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各部门及各市、县(市、区)要围绕主题,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宣传。以“广西普法网”为平台,自治区司法厅与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共同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群众的网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让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国安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国家安全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
6.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律师、政府部门人员等成立企业普法讲师团,结合劳动关系、工伤处理、借贷关系、税务税收等相关内容深入企业开展百场普法专题讲座。以“普法大蓬车进企业”的形式,通过座谈交流、赠送书籍、发放宣传资料、解答问题咨询的方式,收集企业存在的法律需求,提出专业法律建议,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深入企业展开法治调研,掌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的法治需求,“量身定制”普法课程系列视频,并分发到各企业。围绕企业法治需求、普法要点、合规建设等方面内容,编辑“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小册子,分发到企业员工手中,方便企业员工有针对性地学法用法。在“广西普法网”设置企业法律问题咨询平台,收集问题,组织专家、律师解答;设置企业相关法律查询平台,方便企业查询法律法规。(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总工会)
7.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自由贸易区建设、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部署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大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毒品预防、妇女权益保障、农民工权益、野生动物保护、防治家庭暴力、反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抓好国际禁毒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周、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精准普法工作,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应急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8.持续强化党内政策法规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七一”前后,以普法网为平台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竞赛活动。收集100个案例,在普法网等新媒体上以“以案释法”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着力围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展开普法
9.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制定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和测评指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以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答活动不少于5场次。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等重点人群的精准普法,着力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促使全民普法从“普及法律常识”向“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转变。(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
10.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普法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广西普法网”平台,组织好学习和考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培训的内容。(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治区司法厅)
11.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发挥课堂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狠抓全区大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工作,确保今年依法治校达标建设任务完成。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的课程安排不少于2节法治教育课,保证法治教育时间不被挤占、不减少。修改完善学生法治教育读本,突出以案说法,突出通俗易懂。加强校园普法网建设,以“智慧普法”提高学生法治教育的参与度。组织专家研究录制法治专题教育课程,提升学校法治课质量。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采取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教育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建立法治教育橱窗、在校园网和校园广播中开设法治教育专栏等形式,宣传法治理念、法律常识,全面推进普法进校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协调和统筹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进校园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诈骗”等专项法治教育行动。加大青少年法律援助宣传,在学校设置青少年维权岗,开通维权热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推进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100%配备;完善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拓展法治副校长职责,规定法治副校长每年在任职学校完成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教育任务,协助参与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未成年人保护、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活动,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公安厅)
12.加强农民普法工作。结合主题教育,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工作短板调研,查找问题症结,制订改进措施。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采取送培训下乡的方式,到基层一线办培训班,全年线下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15期,培训“法律明白人”骨干1500人;线上培训“法律明白人”5万人。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结合清廉乡村建设的要求,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重点宣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山林承包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相关法律法规。评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注重对农村妇女、残疾人、留守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普法。(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林业局)
13.加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宗教场所的普法工作。围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要求,结合“法治三月三”的部署要求,常态化深入民族聚居村寨开展“双语”普法、“双语”调解,充分利用山歌集会、圩日、节庆日等群众聚集的场合开展普法。继续开展“宪法边疆行”主题活动,开展边境乡村普法示范带建设,命名3个“边境普法教育实践基地”,评选3个“边境普法优秀品牌”,促进依法治边。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活动,在南宁市龙门水都道教地开设法治大讲堂,设立法治宣传栏,赠送法治书籍,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4.加强特殊人群普法工作。着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群体特点,加大对异地扶贫搬迁户、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群众,及时、准确掌握群体诉求,引导群体依法维权。充分发挥社区力量,加大网络普法力度,探索对涉恐、涉稳、重大刑事犯罪前科、涉毒、在逃、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及本地需要关注的其他人员等特殊人群实行精准普法与社会心理服务同步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残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三、提炼特色,打造品牌,大力促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
15.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研究制定我区关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办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筑牢法治文化根基。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组织制作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视频,并加强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围绕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的要求,组织专家学者深入探索、发掘我区红色革命遗址的红色法治资源,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16.大力繁荣发展法治文化。结合广西民族、地理、历史等特点,持续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边疆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相融合,多措并举传播法治理念。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合作,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持续创新“法治三月三”特色品牌,依托我区群众喜闻乐见的桂剧、壮剧、粤剧、彩调、山歌等地方文艺多种形式地展示法治文化。配合做好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推荐出我区一批优秀法治作品参评。(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联、自治区广电局)
17.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优化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宣传体系,开发普法小课堂APP、微信小程序等,开设法律法规查询、普法案例解读、普法情景剧等栏目,方便群众能够通过手机客户端学习法律知识。继续发挥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品牌示范效应,充分运用抖音、短视频开展普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对已建成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加强管理和运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群众的法治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自贸试验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争2023年全区93%的县(市、区)有法治文化公园(广场),93%的乡镇有普法大讲堂;93%的行政村有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96%的县(市、区)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96%的中、小学校有青少年法治教育专栏。(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教育厅)
18.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发挥政法部门普法工作主力军作用,各政法部门依托职能职责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精准的法律解读。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普法,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四、创新机制,固本强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
19.助推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积极运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大讲堂”平台,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各“法治大讲堂”每年至少开展2次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三官一律”“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理的同时,融入普法工作,提高基层普法的实效性。(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1.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动员各地积极参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申报创建,把示范创建过程变为全面提升全民守法普法整体工作水平的过程。开展“广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出台“广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年底前评选出“广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总结经验成效、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五、开展中期评估,压实责任,推动“八五”普法全面落实
22.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把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会,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周密组织对全区14个设区市及区直、中直有关部门的普法工作进行科学评估,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普法理念深入人心。(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3.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通报中期评估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做好交流推广工作。注重加强对外省好经验好做法的学习和借鉴,取长补短。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4.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自治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注重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广西普法网”上展示各机关单位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以及年度完成情况等,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压紧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5.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聚焦“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评比、“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附件:1.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
2.2023年普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清单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