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解读

2019-01-05 13:30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自治区司法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背景

司法鉴定从其诞生以来,一直依靠其科学性、权威性为生命力,致力于捍卫公平正义。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讲究信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依靠自身资质能力正确依法依规作出鉴定,对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信力是十分重要的。随着新形势发展和我区司法鉴定业务量迅速上升,涉及司法鉴定各种矛盾问题逐步凸现,相关信访投诉越来越多,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一些鉴定质量受到质疑,如在利益驱动下,一些鉴定机构、鉴定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放弃诚信原则,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鉴定规范,违法违规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一些鉴定机构没有加强自我管理,仪器设备老化淘汰,鉴定人知识更新慢、素质水平低,低资质、低能力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经不起考验,适应不了新形势司法制度改革要求,等等,这些行为和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正,人们越来越关心司法鉴定诚信问题。同时,我区一直缺乏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资质能力、诚信状况评估和公开制度,影响司法机关、当事人从优选择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也不利于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办案机关、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呼吁公开司法鉴定机构资质、信用信息,提高司法鉴定透明度,尽可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创造条件。

为通过信用等级评估工作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司法鉴定诚信评估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司法鉴定淘汰退出机制,通过公开发布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资质、诚信、考核等信息,淘汰资质低、诚信度差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考一些兄弟省区的做法,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自治区司法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二、开展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是司法鉴定监督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

(一)开展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广西推进落实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去年以来,中央和广西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规范性文件均要求建立鉴定人、鉴定机构诚信评价制度,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建立完善司法鉴定淘汰退出机制。同时,201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一系列贯彻落实文件,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因此,司法鉴定信用体系建设将有助于推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二)开展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营造司法鉴定良性竞争环境、推动我区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一些鉴定机构、鉴定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通过非法承诺、虚假宣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通过恶意攻击、互相诋毁等方式贬低同行的信用度,制造行业混乱,浑水摸鱼,非常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因此,建立一套司法鉴定信用评价体系,科学地评价司法鉴定信用状况,公开司法鉴定信息,增加司法鉴定透明度,创造条件供办案机关和当事人择优鉴定,对营造行业良性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来说意义重大。

(三)开展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诉讼活动能力的重要保障。目前,由于司法鉴定业务需求日益增多,一些鉴定机构注重揽业务、不注重基础建设,注重盈利、不注重遵纪守法,注重快鉴定、不注重内部规范存在重复鉴定、多头鉴定、虚假鉴定、错误鉴定等影响鉴定质量和权威的隐患,被投诉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鉴定行为逐步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形象和司法公正。因此,开展司法鉴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引导司法鉴定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完善,提高资质和鉴定业务水平,保障司法公正、效率和公信力是非常有意义的。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其设置思考

《办法》主要是明确了我区司法鉴定信用等级划分、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其内容共分五章二十六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信用等级与信用标准,第三章是评定程序,第四章是评定结果运用,第五章是附则。

《办法》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信用能力、诚信表现、社会荣誉列为司法鉴定信用评定的三大内容,实行100分制,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信用能力占40分,诚信表现占54分,社会荣誉占6分,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信用评估量化分值由高到低依次确定AAA、AA、A、B、C五个等级,B、C等级分别为失信等级和严重失信等级,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设置《办法》的内容构成、等级划分、结果运用主要考虑如下:在内容构成方面,改变了仅仅将遵纪守法列为诚信考评内容的传统做法,将司法鉴定资质能力、遵纪守法、取得荣誉等能体现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社会服务的内在力量、外在表现为主要考核因素,引导司法鉴定行业做大做强,淘汰小机构、烂机构和低能鉴定人,使司法鉴定机构的建设自觉向高资质、高水平方向发展,使司法鉴定人自觉提升自己的鉴定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在等级划分方面,以百分制为基础,从高分到低分分段划分等级,体现司法鉴定信用档次差别,让司法鉴定机构在守信等级以上有竞争空间,在失信等以下受到区别对待;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通过发布司法鉴定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鉴定透明度,为委托人、当事人提供服务参考,提高司法鉴定与办案衔接的质量和效率,形成优胜劣汰的司法鉴定行业良性竞争机制。

四、我区的《办法》有什么重要特点和创新

我区是全国制定省级司法鉴定信用等级管理制度为数不多的省区。此前,青海、四川、江苏、上海等省区先后出台了司法鉴定诚信考评办法,但以信用等级命名,广西是第一家。在《办法》内容构成方面,改变了仅仅将遵纪守法列为诚信考评内容的传统做法,创新性地将司法鉴定资质能力、遵纪守法、取得荣誉等能体现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社会服务的内在力量、外在表现为主要考核因素,引导司法鉴定行业做大做强,淘汰小机构、烂机构和低能鉴定人,使司法鉴定机构的建设自觉向高资质、高水平方向发展,使司法鉴定人自觉提升自己的鉴定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而且,将遵纪守法列为诚信表现内容时,仅仅以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的处罚、处分为依据,改变了直接将违法违规具体行为列入考评具体项目的做法。

 

点击阅读文件原文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