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积极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现新时代广西司法行政的新作为新面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主办“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通过选树宣传一批司法行政各领域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一心为民、无私奉献,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大力弘扬司法行政英模精神,展现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新面貌和司法行政工作新气象,营造敢担当、善作为、肯奋斗的发展氛围,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各领域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再创新辉煌。
二、活动组织
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主办。
三、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推选范围
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含体制内、体制外及离退休人员),推荐人选倾向基层一线。
(二)推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实战本领强。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是所从事工作领域的行家里手。参与重大专项行动和处置突发事件等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群众基础好。有具体为民服务事例且事迹感人,受到人民群众和单位同事普遍认可和赞誉,在全区或者本地本单位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
4.有一定的荣誉基础。优先推荐曾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纪念章、通报表扬或省级工作部门表彰的工作者。
四、类别与名额
(一)选树类别
分为15个类别,涵盖立法、监狱、社区矫正、戒毒、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普法、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援、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
(二)选树名额
“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名额15名(每个类别1名),入围者30名(每个类别2名)。共计45名。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动员。3月,启动“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选树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当地司法局、监狱戒毒单位,动员组织主要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到选树宣传活动中,在全社会掀起学习热潮。各设区市司法局、监狱戒毒单位要深入挖掘身边司法行政工作者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发现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二)组织推荐。3月—4月,各设区市司法局在13个类别(监狱、戒毒除外)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分别负责组织监狱、戒毒单位开展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含两局机关、各直属监所单位);司法厅机关党委负责推荐厅本级2名候选人。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树范围和标准把好入口关,做好政治审查工作,确保选树推荐人选事迹(故事)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推荐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按要求填报“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推荐审批表。
(三)选树发布。5月—6月,主办单位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评审,最终评选出15名“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30名入围者。鼓励各设区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树发布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的“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
(四)学习宣传。7月起,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协调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对“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进行广泛宣传。各设区市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畅谈学习心得、勇担使命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树宣传活动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首次联合开展的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干部队伍斗志、展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的有效方法。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调动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新闻媒体、社会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把活动的组织开展过程作为一次弘扬法治精神,走好群众路线,展现队伍风貌的过程。
(三)注重宣传展示。要把宣传报道工作贯穿活动始终,不断提升典型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要按照各阶段的工作安排,深入挖掘典型故事,大力宣传“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声势。
(四)统一报送要求。各设区市司法局及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统一汇总审核报送所辖地区、部门候选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
1.本市、本部门推荐情况报告1份。主要内容是推荐过程、公示情况、征求意见情况。附上公示原文及公示图片说明(例如:在公示栏公示照片或网站公示截图等)。
2.“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推荐单位为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及各设区市司法局,所在单位为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
3.“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2),按事迹突出情况进行排序。
4.个人事迹(故事)材料(3000字左右),要求详实、生动、感染力强。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组织人事意见及廉政证明材料各1份。
6.电子版照片:2寸免冠白底证件、2—3张彩照工作照片(每张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须提供JPG格式。
7.以上推荐材料提交纸质版原件各1份,同时请提供Word版(除组织人事意见及廉政证明材料)和PDF版,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附件表格请在自治区司法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ft.gxzf.gov.cn/。
(五)报送材料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推荐材料请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司法厅,请严格按照邮寄地址信息填写,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推荐材料不完整或者逾期报送的,所推荐候选人无效。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司法厅组织培训处,邮政编码:530022;邮箱:sftzpc@ sft.gxzf.gov.cn。
联系人及电话:陈万斐,0771—5876201(兼传真),13707885816。李琦,0771—5849103,13607717277。
附件:1.“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推荐审批表
2.“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人选汇总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宣 传 部 2021年3月1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