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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04-10 16:002025-05-11 15:59  征集部门:自治区司法厅立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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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自治区红十字会起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向社会公布。社会各界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在线提交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5月11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自治区司法厅立法处,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5601396

  电子邮箱:sftlfyc@sft.gxzf.gov.cn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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