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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09 10:53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8年以来,我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厅领导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信息管理处)负责,现人员设置有副处级领导1名,抽调组成的信息化体系工作专班4名,挂职人员2名,根据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业务处室,保障了公开信息的有效衔接。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2018年以来,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工作。2018年,我厅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完善公开文件的源头认定机制,全面推进我厅非涉密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同时,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信息员在线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认真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工作,并将信息公开纳入我厅机关和各处室(局、中心)的绩效考评范畴。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3年起,我厅按规定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2018年以来,我厅根据职能设置和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对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不断进行更新调整,并按照现行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充实公开信息的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现行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监督投诉、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13类28项内容。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收费标准、监督和保障、联系方式等五个方面做出了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2018年,我厅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整合信息公开资源,完善源头认定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推进信息公开渠道与信息形成的深度融合。通过建立门户网站与综合政务管理平台间的公开信息联动机制,使在综合政务管理平台的公开信息能第一时间发布在门户网站,保证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2018年广西公共法律服务网(12348广西法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公众咨询服务提供了便捷渠道。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行政窗口建设。大力整合窗口业务资源,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并实现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等10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广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线上办理;窗口和线上受理、办结的业务进度均可实现网上查询,接受公众咨询申请。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23号)精神,我厅在门户网站上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权责清单》进行了公告。目前,具体包括司法厅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能力,共6类52项。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我厅2017年部门决算和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其中,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6896.42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计19093.02万元。持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三公”经费均单独制表,全面公开。通过一系列信息公开举措,让社会公众了解我厅人员机构构成、工资福利、人员编制、办公经费、车辆及燃油费等支出情况,有效地提高了信息透明度。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厅将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信息作为重点,在广西公共法律服务网(12348广西法网)建设基础上,加快建设广西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更好的让民众了解更多相关的政府信息。在厅门户网站上,重点对办理国家司法考试、聘请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登记等方面业务提供指导。通过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各类信息,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们加强了与互联网、广播、电视、短信等信息部门沟通联系,切实做好有关司法行政舆情监控公众,没有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截止到2018年12月,我厅累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官网上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54条。其中发布机构领导信息1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行政许可信息20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其他信息1200余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597条,并及时告知获取途径,未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自治区司法厅未有此类情况。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对广西司法厅官网相关栏目内容均及时进行了更新,并计划在2019年对厅官网进行升级改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8年自治区司法厅共接到政府信息申请数3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数1件,均按照相关要求一一做了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自治区司法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自治区司法厅设立有政府信息受理业务,配置了工作场地及工作人员,经费得到了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目前我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自治区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并经我厅审核同意后,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以来,我厅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接收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出台发布机制建设不够健全;二是公开的内容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及时;三是公开平台与综合政务管理平台的有效联动机制未实现。2019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新媒体的运用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积极回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8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布相应的政府信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工作职责,并明确一名信息管理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更新和管理工作。自治区法制办秘书人事处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协助公布与处室业务有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办文办会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保证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按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广西政府法制网站首页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栏目,群众可以通过点击基本目录的链接一键检索到目录信息类别的领导信息、机构职能、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具体相关内容信息,使得政府信息的分类更加分明,获取方式更加便捷。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负责管理的网站为广西政府法制网站,自开通运行以来,一直着力强化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服务等功能。开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备案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党建工作与廉政建设、机构设置、法制新闻等专栏,整合发布政策、办事及服务信息,实现文件、解读互链,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广西政府法制网站、广播、电台及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公开方式,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广西政府法制网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500余条。其中发布机构领导信息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9条,地方立法信息52条,行政复议信息23条,执法监督信息66条,规划计划4条,工作动态90条,公告通知58条,党务信息33条,其他信息1500余条。目前,这些信息可以在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为规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防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自治区法制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要求,按照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控制得当、责任落实的原则,履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义务。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搜集舆情,及时发现涉及自治区法制办职责范围内的疑似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目前,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暂未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主要公布本办的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及工作分工等信息,尽可能地方便群众。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制定实施情况。同时,依据自治区法制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促进了自治区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自治区法制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余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没有此类情况。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对广西政府法制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均及时进行了更新,并对网站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及对失效的信息视情况进行删除。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前,对秘密类信息以书面方式备案,对请示、征求意见类以电子方式进行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通过秘书人事处设立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业务,并努力做到人员落实,经费保障,设施到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因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故不存在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自治区法制办专门设立了行政复议庭,对行政复议案举行听证,通过宣传牌公布行政复议流程、行政复议案卷材料查阅规则、行政复议庭纪律等事项。截至目前,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附件:

    1.自治区司法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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