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7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布相应的政府信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工作职责,并明确一名信息管理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更新和管理工作。自治区法制办秘书人事处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协助公布与处室业务有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办文办会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保证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按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将这些资料统一放在广西政府法制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取阅或下载。且一旦有新的信息变动、更改和调整,比如单位的职能变动、领导调整、人员变动等信息,都通过广西政府法制网站第一时间进行修改更新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为广西政府法制网,自开通运行以来,一直着力强化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服务等功能。开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备案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党建工作与廉政建设、机构设置、法制新闻等专栏,整合发布政策、办事及服务信息,实现文件、解读互链,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广西政府法制网站、广播、电台及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公开方式,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广西政府法制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500余条。其中发布机构领导信息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8条,地方立法信息45条,行政复议信息40条,执法监督信息20条,规划计划4条,工作动态163条,公告通知27条,党务信息35条,其他信息1500余条。目前,这些信息可以在自治区法制办门户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为规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防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自治区法制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要求,按照发现及时、处置迅速、控制得当、责任落实的原则,履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义务。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搜集舆情,及时发现涉及自治区法制办职责范围内的疑似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目前,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暂未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主要公布本办的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及工作分工等信息,尽可能地方便群众。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制定实施情况。同时,依据自治区法制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促进了自治区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自治区法制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0余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没有此类情况。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对广西政府法制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均及时进行了更新,并对网站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及对失效的信息视情况进行删除。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前,对秘密类信息以书面方式备案,对请示、征求意见类以电子方式进行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通过秘书人事处设立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业务,并努力做到人员落实,经费保障,设施到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因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故不存在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自治区法制办专门设立了行政复议庭,对行政复议案举行听证,通过宣传牌公布行政复议流程、行政复议案卷材料查阅规则、行政复议庭纪律等事项。截至目前,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17年,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更新也相对滞后。
2018年,我们将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开展定期检查,检查各处室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广西政府法制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
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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