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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9 16:59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司法行政公信力。现将我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条例》新要求

   一是认真抓好《条例》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截至12月14日,广西司法厅网站和所属新媒体共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报道20篇次,其中普法网5条、微博2条、微信2条、今日头条6条、一点资讯5条。通过在广西普法网编辑发布信息公开案例,深入浅出的开展广泛宣传。开展网上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联合于202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上有奖知识问答活动,阅读量7500+,有效扩大了《条例》普及范围。将《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要内容。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的“学法资料”,引导和鼓励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增强领导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抓好制度衔接。根据《条例》新要求,我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完善公开文件的源头认定机制,全面推进我厅非涉密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同时,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信息员在线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认真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工作,并将信息公开纳入我厅机关和各处室(局、中心)的绩效考评范畴。三是明确信息公开义务主体,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我厅按照“行政性、外部性、独立性”的要求,在厅本级门户网站及时集中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门别类集中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同时,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点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实施、监督、整改等方面信息。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积极发挥法治建设牵头部门责任,积极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在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专栏,公布22个区直相关部门和14个地级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向公众公布全区法治建设开展的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加强政务部门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厅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向社会公开。一是更新调整司法厅权责清单。梳理后保留行政许可项15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行政奖励1项,合计54项;在原权责清单基础上新增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奖励1项);不再列入权责清单5项,其中行政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并按要求在3月25日在司法厅官网公布司法厅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调整司法厅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制定了《自治区司法厅市、县两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调整后设区市司法局行政权力共39项,县(市、区)司法局行政权力共11项。三是加快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完善规范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事通办”改革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对本系统各级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征求市、县、乡三级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本系统权责清单。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司法厅、大数据发展局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44个单位上报的本系统市、县、乡权责清单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等44个单位所报事项调整规范后,市、县、乡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共保留权责事项64252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类行政权力。其中,市级规范保留的权责清单事项30601项,按实际工作需要共规范形成3266项子项;县级规范保留的权责事项33367项;乡镇级规范保留291项。此次梳理主要是对各部门已公布的市、县、乡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全区统一梳理规范,统一相同权责事项的名称、责任事项、流程、时限及追责情形等,形成“八统一”清单,实现全区范围内权责事项无差异化实施并实行动态管理。

2.加强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一是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服务改革。制定完善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权责清单、实施清单、服务指南、便民指引等,并分别公布在广西司法厅官网、广西法律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桂法通APP等网络平台上,方便群众监督和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制定完善法律援助依申请服务指导目录和实施清单,按照“异地受理、审查,属地审批、办理”的原则在全区推行法律援助同城通办,减少群众在异地和属地之间跑腿次数,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二是编制完成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司办通〔2019〕57号)要求,2020年8月4日印发了《广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指导全区县级及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相关组织、单位制定完成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全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10月10日印发了《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按要求完成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积极推进,已按要求完成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2月10日,我厅汇总各地编制完成的标准目录,并在厅官网政务公开栏目发布。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一是按照司法厅机构职能,积极承办区直部门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和国家部门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在司法厅官网互动交流版块设置意见征集栏目,及时公布自治区拟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今年以来,先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用水供水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11部条例规定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征集意见情况及时进行公布反馈。二是及时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布工作。在官网设置备案审查专栏,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今年以来,先后在官网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汇总以及1-12月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今年以来,我厅在本厅官网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00余条。其中,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20条,本厅工作要闻600条,政务信息574条,互动交流信息18条;做到除涉密信息外所有应公开信息都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公开,本厅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公开后都能够在本厅官网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三)拓宽主动公开范围

1.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厅结合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的工作实际,深化减证便民,提高服务效能,为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增加便利。一是在指导各市各部门依托数字政务平台、政务服务手机APP开展“网上办事”和不见面审批工作中,通过主动核验、网络核验、内部核查等方式,推动证明事项的取消落地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和政务审批“两手硬、两不误”。二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牵头制定全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列入2020年自治区政法工作重点改革任务,支持配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开展承诺审批工作。三是根据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组织梳理全区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10月16日,自治区司法厅向全区印发了《关于全面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的通知》(桂司通〔2020〕125号),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本系统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各设区市梳理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强制登报公告事项。自治区司法厅在47个区直部门报来的54项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梳理的意见基础上,经认真研究梳理和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有效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目录(2020年)》(送审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强制登报公告事项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事项目录(2020年)》(送审稿),并于11月26日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四是11月16日,由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厅三部门联合向自治区政府上报《关于审定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三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送审稿)的请示》,拟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有关改革措施的实施范围。

2.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9〕35号)纳入全区的绩效考评,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绩效考评指标里,自治区司法厅对全区各级各执法单位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提出了具体的考评要求,两年来,全区各级各执法单位都能严格按要求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力,群众办事更加方便。信息平台、公示专栏、门户网站为主的多维度、多渠道执法信息公示载体,提高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人民群众获取执法信息更加及时便捷,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方便了人民群众办事。三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实现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及其他记录方式的相互补充、衔接,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既提高了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程度,规范了自由裁量权,也减少了执法阻力和暴力抗法的情况发生。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遍建立,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通过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了执法程序和行为,人民群众可以便捷了解执法流程,及时知晓执法事项的办理环节、进度和结果,较好实现了与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也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度。

同时,做好公共卫生、三大攻坚战等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厅官网设置“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专栏”,及时公布疫情相关信息和防控措施以及公共卫生应急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及时公布三大攻坚战相关新闻、我厅到定点扶贫村调研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四)提高解读回应实效

今年以来,我厅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在司法厅官网做好政策性文件公开后的相关政策解读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公开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解读、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解读、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的解读等。同时,在官网设置互动交流版块,设置政务咨询、自治区纪委投诉举报、在线访谈、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方式、依申请公开、意见征集等栏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一是推进信息公开渠道资源整合。2020年4月,按照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管理有关要求,完成本厅官网迁移至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工作,实现本厅官网与自治区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以本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依托,按照规范要求统一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子栏目;栏目实现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四优化,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三是持续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在系统整合方面,完成我厅负责管理的12348热线与自治区12345热线数据对接;在功能完善方面,12348热线平台开通了法律援助业务、律师服务业务、公证服务业务、司法鉴定业务、人民调解业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等功能,为公众咨询服务提供了便捷渠道。今年以来在本厅官网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00余条。其中,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20条,本厅工作要闻600条,政务信息574条,互动交流信息18条。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广西司法厅官网、广西政府法制网、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网站的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深入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六)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调整司法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自治区司法厅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司法厅官方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完善公开文件的源头认定机制。三是加强绩效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厅机关和各处室(局、中心)的绩效考评范畴,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增加4

24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7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减少55.4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2

0

0

0

1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14

4

23

0

0

0

0

0

0

0

6

5

1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出台发布机制建设不够健全;二是公开的内容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及时;三是公开平台与综合政务管理平台的有效联动机制未实现。2021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新媒体的运用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积极回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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