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司法厅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2日 |
| 标 题: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法律援助“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司通〔2025〕11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3日 |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法律援助“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
现将《法律援助“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法律援助“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度国家第二批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的函》(桂政数办发〔2025〕14号)要求,为推动我区法律援助“一件事”落地见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按照“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的原则,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广西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推动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法律援助“一件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次办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法律援助“一件事”数据共享。通过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接,实现公民户籍信息、机动车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社会救助人员信息等数据共享。
(二)推进法律援助“一件事”线下“一次办好”。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一次办好”。
1.一窗受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就近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一次性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法律援助机构对不属于本机构受理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2.一表申请: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只需填写一张法律援助申请表,提交一套材料。取消经济困难证明,申请人仅需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由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现场核查等方式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
3.一次告知:对法律援助“一件事”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
4.限时办结: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志愿者或者安排法律援助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承办案件,并将确定的法律援助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受援人。
(三)推进法律援助“一件事”线上“一网通办”。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广西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智桂通、广西法网等平台,开通法律援助“一件事”受理端口,实现法律援助“一件事”线上“一网通办”。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法律援助“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司法厅官网公布。
(二)编制实施规范。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成法律援助“一件事”目录编制、实施规范编制等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权限完成办事指南的认领工作。
(三)完成系统对接。完成广西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工作,实现公民户籍信息、机动车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社会救助人员信息等数据共享,发布、上线法律援助“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
(四)做好表单配置。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展全区统一的联办目录表单配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效办成一件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我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要强化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相关业务科室具体抓落实,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沟通协作,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工作的协同推进,形成各司其职、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按照业务规范、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抓好任务落实。自治区司法厅法援司鉴处负责统筹推进法律援助“一件事”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常见问题等,并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办目录、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自治区司法厅科技信息处负责广西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加强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推进公民户籍信息、机动车登记信息、社会救助人员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数据共享,完成表单配置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法律援助“一件事”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指导群众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各地要及时总结法律援助“一件事”的经验做法,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最大程度便民利民,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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