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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成文日期:2019年12月16日
标  题:公 告
发文字号:桂司公〔2019〕1号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

公 告

2019-12-16 17: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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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刘振勇同志,因工作原因请求辞任人民监督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刘振勇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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