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19〕105号)要求,拟表彰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为做好我区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按照推荐名额、类别要求、评选条件和程序,逐级开展表彰项目的评选、考核、推荐工作。推荐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各市司法局推荐对象不仅限于本系统,应包括政府部门。推荐对象需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市司法局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形成推荐材料加盖司法局公章,报司法厅政治部组培处。
二、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评选推荐工作,由立法一处、立法二处、执法监督处、复议应诉处根据相关业务系统情况,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形成推荐材料报司法厅政治部组培处。
三、推荐材料(推荐名单、审批表(一式三份),见司法部通知附件2、3)于12月5日前报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培训处,电子版发至sftzpc@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培训处联系。联系人:张逸君,联系电话:0771-5876201(兼传真)。
附件: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12月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