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 成文日期:2019年11月21日 |
标 题: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情况分析的报告 | |
发文字号:桂司报〔2019〕119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1日 |
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认真按照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行动部署,全面排查梳理基层矛盾线索,重点化解民间纠纷积案,积极预防纠纷激化,为迎接国庆七十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数据显示: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为93.11%,较2018年第三季度同比上升1.16个点,较2019年第二季度环比上升 0.83个点,再创历史最好水平。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14个市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最高为玉林市,达95.29%,较去年同期下降0.34%;较今年第二季度上升了0.37%。北海市、梧州市超过94%。贺州市、钦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来宾市、柳州市、崇左市超过93%。桂林市、百色市、南宁市超过92%。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最低为河池市,为91.49%。
二、全区前15名县(市、区)
综合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各季度统计情况,东兴市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连续10个季度进入全区前15名,其中有3个季度排名第一;玉林市福绵区连续9个季度进入前15名;岑溪市连续8个季度进入前15名;蒙山县连续7个季度进入前15名;玉林市玉州区、北流市有6个季度进入前15名;桂林市雁山区、兴业县、上林县、藤县有5个季度进入前15名;柳城县、贵港市覃塘区、贺州市八步区、德保县、容县有4个季度进入前15名;梧州市长洲区、忻城县、北海市银海区、陆川县、富川县、柳州市柳北区、灵山县、浦北县有3个季度进入前十五名;象州县、崇左市右江区、梧州市龙圩区、上思县、龙州县、荔浦市、贵港市港南区、南宁市良庆区、柳州市城中区有2个季度进入前15名。
与2019年第二季度相比,玉林市福绵区、兴业县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超过97%,玉林市玉州区超过96%,北海市银海区、贺州市八步区、天等县、浦北县、容县、鹿寨县、蒙山县、东兴市、贵港市港南区、荔浦市、西林县、巴马县超过95%。
三、全区后15名县(市、区)
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凌云县连续9个季度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徘徊在后15名;田林县连续7个季度徘徊在后15名;桂林市临桂区、三江侗族自治县、阳朔县、乐业县有6个季度徘徊在后15名;桂林市七星区、永福县、融安县、融水县、资源县、罗城县、扶绥县环有4个季度徘徊在后15名;桂平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叠彩区、大化县、宾阳县、宁明县有3个季度徘徊在后15名;合浦县、崇左市江州区、河池市金城江区、龙胜县、南宁市青秀区、天峨县、田东县、田阳县、西林县、南宁市西乡塘区、桂林市象山区、兴安县、南宁市兴宁区、北海市银海区、河池市宜州区、都安县有2个季度徘徊在后15名。
与2019年第二季度对比,南宁市江南区、桂平市、三江县、扶绥县、桂林市临桂区、宾阳县均低于91%;都安县、罗城县、兴安县、凌云县均低于90%;阳朔县、马山县低于89%;东兰县、永福县、田林县低于88%。
四、综合分析研判
根据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情况,结合全区第三季度人民调解工作,经认真分析研判,我们认为当前我区基层民间纠纷及人民调解工作呈现以下特点和情况:
(一)民间纠纷类型复杂化。随着我区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社会进入快速转型时间,社会矛盾纠纷类型日趋复杂化。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劳动争议、旅游消费、医患纠纷、物业纠纷、商事纠纷等纠纷类型已经成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工作内容、工作范围的扩大延伸,对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各地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调整思路,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才能更好地服务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
(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滞后。多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员队伍选任、管理不够科学规范。一是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到位,数量少,全区现有人民调解员112235人,专职人民调解员仅有7813人,占7%。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以兼职人员为主,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任务重,调解员难以全身心投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囿于经费困难的现实,各地对人民调解员培训无论是在培训数量、质量上还存在许多不足,培训形式单一、内容缺乏针对性。基层人民调解员多以村(社区)两委组成人员为主,总体上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素质不强,释法说理能力不强。随着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的拓展,特别是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进入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队伍履职履责能力愈发促襟见肘,成为制约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
(三)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不完善。各地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投入参差不齐,工作条件、基础保障差别较大。目前,我区各地尚未完全落实人民调解三项工作经费。玉林、贵港、梧州、贺州等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本级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制度,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但一些地方人民调解经费未能落实到位,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人民调解经费不足、调解案件补贴偏低影响了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人民调解员因公致伤致残甚至牺牲得不到应有的物质保障和精神鼓励,挫伤了调解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针对上述情况,下一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司通〔2019〕169号)要求,以党建促队建,逐步建立我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真正担负起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的重要职责和使命。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经费的保障。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总结各地经费保障成功做法,参考区外先进省、市、自治区的经验,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统筹建立自治区本级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指导各地落实经费,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内容、任务的拓展,瞄准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行业化发展趋势,指导行业、专业部门成立婚姻家庭、物业、商会等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严格人民调解组织程序,实行归口管理,努力实现专兼结合、行专突出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主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织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网络,畅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附件:1.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各市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排名
2.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县(市、区)矛盾纠纷及时调
处率前15名
3.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县(市、区)矛盾纠纷及时调
处率后15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11月21日
(联系人:宋彬 联系电话:5712008 1527719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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