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各市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12月5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关于“大力推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按照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云平台等基础设施,综合应用云计算、大数据、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建设了“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019年9月1日开始,系统在南宁、贵港两市市直执法行政机关进行了试用。系统试用期间,充分听取了两市行政执法机关对系统试用的问题反馈和建议,及时更新并完善了系统功能。现拟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推广应用,为保证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尽快熟悉并使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我厅拟举办一期系统操作应用培训班。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系统推广阶段
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系统操作培训时间、形式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1月21日上午9:30。
(二)培训方式:本次培训班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进行,自治区司法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司法局设分会场。由系统开发公司统一讲解。
(三)培训地点:自治区司法厅主会场设在司法厅1号楼6楼会议室;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区直行政执法机关派1名具体操作系统的人员到司法厅主会场现场培训,培训报名回执(附件1)于2019年11月20日下午5:00前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gxsftzfjdc@163.com;
(二)市、县(市、区)比照主会场人员参加。
四、培训内容
(一)司法部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元数据规范的文件要求;
(二)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用户体系;
(三)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管理要求;
(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数据等规范填报。
五、其他要求
(一)各级司法行政系统作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主要负责单位,负责牵头本级行政执法机构的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二)请各市司法局通知所辖县(市、区)司法局做好视频会议工作。
(三)请参会人员自带手提电脑参加培训。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伟 联系电话:0771-5778102 15211101436
附件:1.区直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
2.区直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1
区直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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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此表2019年11月20日下午5:00发送至邮箱gxsftzfjdc@163.cm。
附件2
区直单位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自治区应急厅、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自治区海洋局、自治区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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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