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05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报送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自查情况的函 | |
发文字号:桂司函〔2019〕248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5日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桂发改体〔2019〕676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明确的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自治区司法厅领导高度重视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林金文书记、雷震厅长对开展好自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处牵头抓好此项工作,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以及律师工作处、律师协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将相关文件内容转发相关处室,并督促相关处室按照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自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开展自查,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没有发现有关社会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涉嫌政府机构失信或者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政府机构与企业、企业家之间的产权纠纷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积极引导各部门、各单位正确理解开展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高度重视,积极按照文件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二)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对收集的信息线索及时研究依法妥善解决,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特此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8月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处 韦卫军 577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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