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
2018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案件监督和其他活动。全年共参加监督评议案件389件,累计1282人次,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等其他活动154人次。履职过程中,人民监督员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参与意识强、积极性高,充分发表监督评议意见,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与业务水平,树立了人民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自治区司法厅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邬卫红(女)、何涛、郑良标、喻娜(女)、魏敦友、刘振勇等6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人民监督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区人民监督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继续推动我区人民监督员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7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