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 成文日期:2019年07月09日 |
标 题: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征求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司办〔2019〕27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9日 |
广西信德嘉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黄进延向我厅申请公开以下信息:1.2016年3月以后广西信德嘉律师事务所的现行有效执业许可证的正本、副本复印件;2.2016年3月以后,申请人作为广西信德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合伙人变更登记备案材料,比如历次的律所章程、合伙人协议、变更备案申请表、变更结果等文件材料、合伙人身份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特征求你所意见,请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报送至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联系人:陈龙,联系电话:5849200,传真:586875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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