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改委:
根据贵委《关于报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落实情况的函》(桂发改经体函〔2019〕1199号),对照我厅工作任务,现将我厅涉及的任务落实情况报送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
一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政府规章形式确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推动贯彻落实。原自治区法制办起草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1月10日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23号)第六条中将“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列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设定的事项之一,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二是对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来合法性审查的政府文件,在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上进行把关。对涉及相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但没有进行审查的,要求起草部门补充公平竞争审查。例如对《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广西·中国糖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20余份文件送审稿提出补充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意见。三是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和重点领域立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了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迫切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层面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厅积极作为,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当年完成项目。目前,我厅结合书面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及立法调研收集到的意见,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梳理、修改,形成了《条例》专家论证稿,5月中旬召开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自治区立法咨询专家、语言文字专家参加的立法专家论证会,对其中的核心内容进行研究论证。
(二)开展法治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和涉企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具体业务部门对照责任清单和执法服务范围,对照企业营商环境、群众生产活动法治需求,制定政策宣传清单。二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有利于引导企业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将以案释法案例通过本单位的门户网站、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刊物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四是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突出“法律六进”载体运用和重点法律、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以“进企业”法治宣传专题活动为主要突破口,将“法律六进”内容和相对应的重点普法对象、重点法律法规统筹规划,配套实施。组织“法律六进”活动200多次,接受咨询2万多人次,举行法治讲座300多场次。
(三)发挥广西律师协会等协会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是建立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司明电〔2018〕148号)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为广西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部署要求,广西律师协会于2018年11月成立了自治区本级服务民营企业的律师服务团,现有成员100人。二是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截至目前,广西律师协会共组织34名自治区本级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到6家民营企业、2家商会(所属企业40余家)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其中:举办了7场法制讲座、8次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个,审查近20份合同,梳理5件涉企诉讼仲裁案件,发现或排除近20个法律风险。三是开展公益活动。2019年1月3日,广西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会联合开展“社科智库服务民企八桂行”系列公益活动,到广西易耀焕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首期现场走访、调研、法律咨询及风险诊断活动,获得了好评。
(四)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面
一是完成“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2018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决定“打包”废止和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此次清理,共“打包”修改地方性法规14件,废止政府规章4件。二是在政府文件全面清理的基础上,2018年,原自治区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的要求,对全区涉及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152件,修改14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紧按照政府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和立法程序要求,继续积极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按时将草案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发挥广西律师协会等协会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继续搭建平台,组织自治区本级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深入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供法律帮助,防范化解风险。加强与自治区工商联、企业家协会商会的工作对接、沟通协调,鼓励企业主动提出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为更多企业提供服务。指导、鼓励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广大律师主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
三是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活动。将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内容,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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