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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18年度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情况分析的通报

2019-03-13 11: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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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协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统计:2018年度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为91.58%,较去年同期上升1.86%,较今年第三季度下降0.39%。

一、全区14个市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情况

2018年度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最高为玉林市,达94.18%,较去年提高2.47%,名次提升1名。各市比上年度提升情况:钦州市提升2.76%,柳州市提升2.55%,桂林市提升2.38%,来宾市提升2.30%,北海市提升2.27%,百色市提升2.09%,贺州市提升1.77%,南宁市提升1.54%,贵港市提升1.43%,河池市提升1.27%,梧州市提升1.05%,防城港市提升0.5%,崇左市提升0.26%。钦州市、梧州市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超过93%,来宾市、贺州市超过92%,贵港市、防城港市、北海市、柳州市、南宁市超过91%,全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较低为桂林市、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分别为90.86%、90.79%、90.29%、90.00%,均超过90%。

二、全区前15名县(市、区)

2017年度和2018年度,福绵区、蒙山县、北流市、灵山县、岑溪市、藤县、东兴市、德保县、兴业县、玉州区、雁山区连续2个年度进入全区前15名。其中福绵区全年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超过96%,蒙山县、北流市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超过95%,灵山县、岑溪市、藤县、东兴市、德保县、兴业县超过94%,玉州区、雁山区、陆川县、象州县、浦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超过93%。

三、全区后15名县(市、区)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凌云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乐业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叠彩区、融安县连续2个年度徘徊在全区后15名。其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兴安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叠彩区、田林县、都安瑶族自治县、资源县、融安县低于90%;乐业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宾阳县低于89%;宁明县、扶绥县低于88%;凌云县低于87%。

四、综合分析研判

综合历年数据对比,我区“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由2016年的84.58%,上升至2018年四季度的92.22%,提升了7.64%。其中:2018年第一季度,蒙山县达98.37%,创历史新高;福绵区、岑溪市、玉州区均超过了97%;灵山县等6个县(区)超过96%;兴业县等9个县超过95%。八步区等25个县(区)超过94%。2018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70841件,涉及金额18.08亿元;防止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90件、1070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88件、31774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95件、49698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不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司法行政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员努力奉献的结果。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经验:

(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 精细化解”专项活动

2018年,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林金文书记、雷震厅长多次到基层调研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力量,明确县(市、区)每季度排查矛盾纠纷一次,乡镇(街道)每月排查一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在元旦、春节、清明、中秋、国庆、东盟博览会、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点时段,组织力量重点排查化解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坟山纠纷、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等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调处方案,落实包案责任人,明确化解时限,分层次、分类别进行调处化解。做好调解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好,防止纠纷激化和事件升级。通过排查,全区共排查调解山林土地纠纷22750件、征地拆迁纠纷2774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203件、环境污染纠纷1177件、生产经营纠纷506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5740件、婚姻家庭纠纷20098件、邻里纠纷53706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做到及时教育劝导,及时化解,及时稳控,及时上报,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二)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部署,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聚焦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服务民生主题,突出抓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坚持把贫困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涉及贫困村、贫困户的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工作重点,开展法律顾问助推乡村振兴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2929名律师、156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6198个村(居)的法律顾问,提前2年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的全覆盖任务。组织法律顾问到村(居)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为村民上一次法治宣传课、化解一件矛盾纠纷、提供一次法律援助、开展一次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帮扶一户贫困群众。各地还积极组织大走访、大排查,对涉及贫困村、贫困户等涉贫事项的矛盾纠纷,优先调解。把矛盾解决在源头,把纠纷化解在村头,努力减少贫困村、贫困户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渠道,防止群众因诉讼致贫、因纠纷返贫,取得较好成效,深受群众好评,在司法部对全国31个省(区、市)司法行政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广西人民调解工作满意度排名全国第3名。

(三)整合资源,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全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综治办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与当地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18年,全区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试点28个,开展司法确认1049件,避免基层矛盾调而不决、纠纷多年反复。各地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巩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玉林市开展人民调解进驻拘留所化解拘留人矛盾纠纷。梧州市指导司法所加强与派出所、人民法庭联系,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贵港市司法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港北区人民法院、市信访局、港北区城北派出所建立4个律师调解工作室,聘任66名调解员,推进“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共化解医患纠纷 864 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610件、劳动争议2492件、物业纠纷601件。各地认真贯彻全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推进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采取法治宣传进景区、法律顾问进景区、人民调解进景区等措施,服务广西旅游事业大发展。各地积极推进婚姻家庭、水运、保险、银行、电力、商会等人民调解工作。

五、 存在问题

一是队伍力量不强。基层司法所人手严重不足,空编、缺编较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量不足,指导基层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成效有待提高。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不平衡。有些地方人民调解三项经费长期没有落实,一些地方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不及时,部分地方未将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个别地方把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为清理项目进行了清理,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性下降。

三是信息化滞后。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信息化服务能力不足。2018年,全区共录入人民调解信息16818件,占全年调解率件数96%,部分县(市、区)全年录入不足10件,一些乡镇全年录入少于5件。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广泛运用第三方力量评估人民调解工作,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结果,定期通报排名情况和综合分析研判,请各市在每季度末将本市根据上一季度矛盾纠纷调处率排名情况变化做出分析研判情况,报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联系人:宋彬  0771-5712018,邮箱:gxj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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