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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报送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要文件情况的函

2018-10-19 17: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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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改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提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的函》(桂发改财金函〔2018〕2096号)的要求,现将我厅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

一是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并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数据推送至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中国(广西)”双公示专栏公示,将数据归集到“信用中国”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目前,我厅定期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信息、律师事务所信息、公证机构基本信息、公证员信息、律师执业信息、司法鉴定人信息、法律职业资格证信息、基层法律服务所信息九大类信息及时进行公示。二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的函》文件要求,及时公开审批信息。凡是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必须在发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我厅行政审批窗口严格按要求整理数据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并在本厅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及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建设,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二是强化审批事项权力运行监督。积极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将审批窗口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文件,编制和完善审批流程、编制审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并在网络上同步更新,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操作。三是进一步加强行业失信惩戒工作。严肃查处律师、公证、司鉴等行业失信行为,并在协会官网律师诚信栏目进行实名通报。四是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公证、司鉴等行业从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诚信执业的“生命线”意识,不断增强行业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自律性。

三、加快诚信宣传力度

围绕诚信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信用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对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开展各种类型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环境。加强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案例剖析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10月19日

(联系人:卢姮,联系电话:0771—5849200,13878801810)

司法厅报信用体系工作推进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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