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厅公共机构建筑面积1.0914万平方米,用能人数420人,公务车辆数量14台。2018年第3季度,电消耗量29.3153万千瓦时,电费18.649万元;水消耗量0.1819万立方米,水费0.563万元;汽油消耗量783升,汽油费6348元。现将有关能耗情况分析函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信息分析
(一)公共机构1个,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与去年同期相比相同。
(二)建筑面积共1.0914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相同。
(三)用能人数42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0人。
(四)公务车辆14辆,与去年同期相比相同。
二、单位能耗分析
(一)电能耗分析。电消耗量29.3153万千瓦时,电费18.64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多12.6338万千瓦时,上升43%,主要原因是我厅2018年新增加2部电梯与绿色数据机房,设备耗电量大,所以用电量同比增多。
(二)水能耗分析。水消耗量0.1819万立方米,水费0.56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0.0034万立方米,下降1%,主要原因是我厅为自治区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器具使用率为100%,科学规范化管理用水,因此用水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三)油耗分析。汽油消耗量783升,汽油费634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48升,下降48.85%,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科学合理调控公务用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积极做好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验收工作;抓好能耗统计员参加全国第五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提高节能工作水平;继续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做好节能宣传活动周的宣传工作,让更多人参与到节能低碳活动中来;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化管理水电油消耗,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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