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
应香港惩教署的邀请并经司法部批准,我单位拟派张子先同志(副厅长级)率代表团一行8人,于2018年12月4日至7日赴香港,学习考察香港惩教署戒毒康复及后期照管等工作。
一、出访的必要性
加强与香港禁毒戒毒工作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戒毒工作经验和方式方法,推动我区司法戒毒工作创新发展。
二、出访主要任务
考察香港对戒毒人员的收治、教育戒治、戒毒康复、后续照管以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
三、出访天数、费用和邀请函
(一)赴香港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至7日(共4天)。
(二)本次赴香港费用预算为54480.00元,从戒毒管理局2018年度“出国出境费”预算中安排。该经费已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
(三)本次邀请函为香港惩教署发出。未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购买邀请函。
四、团组信息公示结果
2018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已将该团组赴港的有关信息在戒毒管理局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无异议。
五、出访记录及列入年度出访计划情况
(一)2016年,张子先同志曾参加司法部组团,赴美学习。
(二)该团组赴港任务已纳入戒毒管理局年度因公出访总体计划。
六、厅级人员备案情况
根据桂组通字〔2012〕126号文的规定,我单位已按要求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提交该团组张子先同志的备案表。
妥否,请批示。
附件:1.代表团人员名单
2.日程安排
3.外方邀请函
4.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5.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6.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及公示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环飞,0771-2299189,1787716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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