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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申请将一台实物保障岗位用车不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的函

2018-06-22 16:10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作者: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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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车改办:

根据《关于加强全区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桂发改经体﹝2017﹞474号)文件要求,我厅所有机关公务用车已统一安装了车载定位终端,实现了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对公务用车的实时轨迹监控。但我厅一台实物保障岗位用车,由于是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用于到监狱、戒毒单位检查工作,可能涉及保密内容,为保密安全需要,拟申请该台车不纳入平台管理。

妥否,恳请研复为盼。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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