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来《自治区主席批示和交办事项督办通知单》(编号:00076)要求,现将我厅落实陈武主席重要批示,支持柳州市创建“中国制造2015”国家级示范区、现代中国制造和打造万亿工业强市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柳州创建“中国制造2015”国家级示范区、现代中国制造和打造万亿工业强市的请示》(柳政报〔2018〕42号)事项内容,涉及我厅的内容为“支持工业园区建设”部分,具体内容是我厅驻柳州市监狱单位国有土地处置的相关事宜。经核实,2018年已纳入柳州市土地总体规划建设范围的土地面积约为4300亩,位于柳州市柳东新区,为广西桂中监狱现有土地。我厅将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督促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配合柳州市柳东新区完成处置计划。
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地方城市规划、经济发展。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戒毒系统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周边涉及自治区农垦林业监狱水产畜牧系统国有土地管理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处置监狱戒毒系统土地筹措建设资金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监狱系统国有土地处置工作,主动配合柳州市创建“中国制造2015”国家级示范区、现代中国制造和打造万亿工业强市计划,为服务我区经济建设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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