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掌握2017年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司法厅定于近期派出检查组到各市就开展2017年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抽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抽查时间
2018年3月23日至3月30日,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抽查内容
1.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的通知》(桂司通〔2018〕18号)精神,就2017年各市开展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有关情况进行抽查,每个市抽查2-3个公证机构(非行政非事业非合作制公证机构为必检对象)。
2.督查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后续工作情况。
三、抽查方式
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检查。
四、抽查组人员
第一组:
韦 晓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
陈晓云(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博公证处公证员
蓝云涛 广西公证协会工作人员(联络员:18776880087)
抽查单位:玉林市、防城港市
第二组:
何月娟(女)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调研员
广西公证协会会长
苏希婷(女)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18107718872)
杨忠凯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博公证处公证员助理
抽查单位:桂林市、贺州市
第三组:
王红艳(女)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调研员、
广西公证协会秘书长
陈 莉(女)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主任科员
(联络员:18589912365)
唐玉霞(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博公证处公证二部部长
抽查单位:南宁市、百色市
第四组:
刘上南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副处长
邓燕鸣(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博公证处公证三部部长
邱国健 广西公证协会工作人员(联络员:13006915953)
抽查单位: 柳州市、河池市
五、工作要求
1.各市要积极配合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2.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的通知》(桂司通〔2018〕18号)要求,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整改,抽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经小组组长签字后交厅律师公证管理处汇总,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ftgzglc@126.com,联系人:陈莉,联系电话:0771-5885966。
3.各工作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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