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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厅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1-25 16:07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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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及自治区版权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的通知》(桂权〔2015〕12号)要求,为推进厅机关正版软件的使用管理工作,厅办公室(信息管理处)、厅计财装备处、机关服务中心根据正版软件采购预算安排和厅机关计算机终端数量相对较多的情况,分年度分批次逐步推进正版软件的采购部署。其中,2016年采购了第一批正版软件,包括40个终端的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安装在各处室处长、副处长和内勤计算机终端中;2017年厅信息化建设计划采购60个终端的正版软件,进一步扩大厅机关计算机终端的正版软件覆盖范围;计划到2019年,全面完成我厅机关正版软件的采购部署工作。随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对厅机关正版软件的管理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正版软件的管理使用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

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是关系到信息安全的重要工作,是保障政府机关信息化应用安全的基本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版权局)每年均对我厅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并持续对我厅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实时督查。近期,自治区版权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单位计算机软硬件资产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权〔2017〕30号)中对全区各机关单位正版化软件的采购、使用及资产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和加强该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厅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软件正版化是维护厅机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措施。

二、切实配合做好正版软件的使用管理工作

为确保厅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得到落实,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要切实积极配合做好正版软件的使用管理工作自治区政府在相关文件中已明确提出,各机关单位已统一安装正版软件的计算机终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卸载。自2016年厅机关部分计算机终端安装正版化软件以来,仍存在个别用户私自卸载正版杀毒软件的行为,给厅机关网络和信息安全造成影响。近期,厅办公室(信息管理处)将对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正版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尽快恢复已私自卸载的正版软件,切实加强管理,杜绝今后再次出现此类行为。


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信息管理处)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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