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厅公共机构建筑面积10.5911万平方米,用能人数7972人(其中编制人数478人),公务车辆数量23台(其中包括汽油车21台,柴油车2台)。2017年全年,电消耗量274.5558万千瓦时,电费162.1015万元;水消耗量21.9624万立方米,水费60.8276万元;汽油消耗量1.373万升,汽油费9.5765万元;柴油消耗量4660升,柴油费3万元。现将2017年全年有关能耗情况分析如下:
一、单位基本信息分析
(一)公共机构2个,由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组成,与去年同期相同。
(二)建筑面积共10.5911万平方米,其中自治区司法厅9911平方米,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9.6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多625平方米,主要是因为自治区司法厅新建成并使用数据机房、配电房和仓库,建筑面积增加。
(三)用能人数7972人,其中自治区司法厅机关用能人数406人(编制人数130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用能人数7566人(编制人数34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466人,主要是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即将搬迁新校区,扩招生源,学生人数增加,自治区司法厅多项工程,用能人数有所增加。
(四)公务车辆23辆,其中汽油车21辆,柴油车2辆,与去年同期相同。
二、单位能耗分析
(一)电能耗分析。电消耗量274.5558万千瓦时,电费162.10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8.35%,主要原因是用能人数增多3466人,实际人均用电量下降30.77%。
(二)水能耗分析。水消耗量21.9624万立方米,水费60.82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51%,主要原因是用能人数增多3466人,实际人均用水下降28.88%。
(三)油耗分析。汽油消耗量1.373万升,汽油费9.57642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15%;柴油消耗量4660升,柴油费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6.62%,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规范化管理,科学合理调控公务用车。
三、能耗指标对比
2017年总综合能耗358.02吨标煤,人均综合能耗44.91千克标煤/人,同比2016年下降45.88%;人均用水27.55立方米/人,同比2016年下降28.8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18千克标煤/平方米,同比2016年上升18.2%,上升原因是由于广西政法学院扩大招生,学生人数明显增加,自治区司法厅本级进行了200万节能项目改造、建成数据机房、配电房改造、电梯安装工程、室内球馆改造、围墙翻新、车棚改造、沥青路面铺设等一批工程,2017年同比2016年用能人数增多3466人,增加近一倍用能人数,所以总用电量同比2016年增加。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主线,抓好能耗统计员参加全国第五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提高节能工作水平;继续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让更多人参与到节能低碳活动中来;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化管理水电油消耗;引导厅机关和政法学院干部职工、学生提高自身节能意识,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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