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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对《自治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修改意见的复函

2017-10-16 15:38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作者: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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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

贵办《关于征求自治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修改意见的函》(桂校园综治办﹝2017﹞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该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第四页中自治区司法厅部分的“开展学习法治宣传教育”建议修改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人员”建议修改为“社区服刑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10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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