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我厅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11号)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在全系统开展动员部署。现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给贵办。
附件:1.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7月20日
附件1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司明电〔2017〕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司法部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效能引导,以坚决遏制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事故为重点,坚持监所、学院自查与厅局专项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改监所、学院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隐患,问责通报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监狱、戒毒系统各单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一)监狱戒毒场所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监所、监狱戒毒企业、警校和转送站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安全投入情况等。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应用、规范化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五个100%”(监狱100%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培训监管人员,相关警察职工100%培训合格后上岗,“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参加劳动的罪犯100%培训合格后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专兼职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落实情况;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配备管理情况;安全风险和重点危险源管控情况;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供用电设施等风险管控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问题隐患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安全巡查和检查、督查、“四不两直”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与地方安全监管、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情况;应急处置保障及演练情况。
(二)自治区监狱局和戒毒局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建设情况等。
2.严格监管情况。重点检查仓储物流中心和微型消防站规划建设情况;戒毒人员退出外役劳动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特别是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查处情况等。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巡查及“四不两直”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重要场所、重点时段和汛期安全风险辨识营控情况;安全准入、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事故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等。
4.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建设情况等。
2.严格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特别是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查处情况等。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安全和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情况;安全准入、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事故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等。
4.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开展大检查。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自治区监狱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戒毒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大检查。
2.政法学院和各监所要组织对安全生产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自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公布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监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对表检查,对监所危化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做到督查全覆盖。
2.自治区监狱局、政法学院、自治区戒毒局要对重大隐患和共性隐患、屡查屡现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要建立大检查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监所工作情况,及时约谈相关监所的主要负责人,典型引路、以例析法,鞭策后进、鼓励先进。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安全基础薄弱、隐患屡查屡现、事故多发的监所要适时进行跟踪复查,务求实效。
2.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要把大检查工作纳入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畴,考核比重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总分的10%。
自治区司法厅将于10月份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部署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司法厅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任组长,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瞿国华,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子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韦杰任副组长,自治区司法厅监狱戒毒工作指导处处长以及自治区监狱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戒毒局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成员,负责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司法厅监狱戒毒工作指导处,负责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
自治区监狱局、政法学院、自治区戒毒局和各监所要参照自治区司法厅的做法,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等要求,通过包片挂钩、靠前指挥等方式,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不走过场。
(二)加强教育宣传。自治区监狱局、政法学院、自治区戒毒局和各监所要采取多种形武,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警和罪犯、戒毒人员参与到大检查中来,自觉了解和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指导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决不能手软。
请自治区监狱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戒毒局于7月20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3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动员部署情况
我厅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履行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一首要政治任务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11号)要求,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广泛动员,部署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我厅在收到《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司明电〔2017〕27号)后,立即将文件转发给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要求两局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和司法部的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广大基层单位和干警、罪犯戒毒人员进行学习,在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我厅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11号)后,立即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研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下发给自治区监狱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自治区戒毒局,要求两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要求学院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分别将实施方案印发给各监所,要求各监所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开展大检查,及早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工作。各监所积极召开会议,组织广大干警职工和罪犯、戒毒人员认真学习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学习动员。
下一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按照自治区安委会的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持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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