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0 11: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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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各高等院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打黑除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打黑除恶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我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维护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继续推进打黑除恶文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斗争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下大力气开展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打黑除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市、
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打黑除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的长效机制,做到组织领导、思想认识、人力物力、工作措施“四
到位”,推动打黑除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
三、大力推进“法律六进”
要大力推进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切实提高全民对打黑除恶法治工作的知晓率及参与率,全方位树立法治理念,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要增强法制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以及其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与打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法制宣传震慑犯罪、教育公民的重要作用,教育广大群众要树立法治思维,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维权、依法信访、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法治意识。
五、广泛宣传,依靠群众
要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打黑除恶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板报、悬挂横幅标语,车辆巡逻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我区近年来打黑除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促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参与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气势氛围,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六、正确引导,把握导向
要组织新闻宣传部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加大对我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大兵压境的宣传氛围,确保宣传效果。同时,继续加强舆论引导,对需要进行宣传报道的典型案件,要把握好宣传原则,争取好的社会效果。
七、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市、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注意收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信息,认真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及时于2014 年12 月20 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gxyfzg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司 法 厅 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12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