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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司法厅 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4-12-10 11: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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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各高等院校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广西法治建设

二、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刻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为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4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

各市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意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宪法,组织召开学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各市各部门党委(党组)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这一部署,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中心组宪法专项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成果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依法治桂办。各市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普法讲师团宣讲宪法,开展形式多样、具有自身特色又结合实际的宪法宣传活动。

(二)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电视访谈节目。

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电视节目。采用嘉宾访谈、专题片讲解、现场连线等方式来听取公务员、农民、工人、学生、市民、律师六个方面为代表的社会各界对宪法宣传的意见建议,了解宪法宣传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专家深入访谈如何进一步做好宪法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在124日当晚黄金时段法制最前线栏目播出


(三)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月

为了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帮助弱势群体,为人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属性,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在124日至201513日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月,做好宣传报道。

开展学校宪法宣传。

区教育厅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等宣传方式开展宪法宣传,组织演讲、晚会、专题会、宪法法律宣传志愿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开展主流媒体宣传活动。

全区各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大报刊杂志要设立专版、专栏;广西电台、广西电视台要制作宪法日专题宣传节目,播发系列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合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市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根据自身特点制作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和短片,并安排播放。

(六)借助我区各大网站开展宣传活动。

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外各大门户网站进行座谈,根据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的安排,组织开展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大网站设立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专栏,着力加强宪法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 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 宣传活动要务实创新、形式多样,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有大屏幕的部门和窗口单位,播放宪法和法治宣传片,在人流密集地点张贴宪法宣传海报,网站设立专栏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

 3. 可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学习贯彻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

4.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要节俭、务实。

5. 各市各部门行业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及时报自治区依法治桂办。


联 系 人: 李  琦  

联系电话:07715849260

电子邮箱:1175887855@163.com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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