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协会、中心):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9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根据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2014〕5号)文件精神,推进依法治桂,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方案:
[SITESERVER_PAGE]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执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职责、权限和程序,落实执法岗位,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促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荐,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依法行政运行体制。决策机制更加健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行政监督机制基本完善,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
三、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领导小组,由厅长赵波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和有关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协会、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
[SITESERVER_PAGE]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厅长王慧琴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处处长倪志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创建任务
(一)实现依法行政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要深入开展法律教育和学习,健全年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培养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意识。
(二)实现行政决策机制的科学化、制度化。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备案审查。
(三)实现工作制度的健全严谨。要建立健全内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有与本部门职责、执法程序、办案(事)流程等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各项工作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相互之间协调配套;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具体使用范围明确、规范;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实现执法行为的合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做到合法合理、便民守信和程序正当。执法行为要合理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平等对待相对人和当事人,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适当,避免对相对人和当事人的权益产生损害。执法行为要以方便相对人为出发点,非经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已生效的决定。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按照执行并规范行政收费,实行就低制。
(五)实现监督机制的健全和正常运转。要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举报,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五、创建步骤
(一)自查申报阶段(2014年9月1日-30日)。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的标准条件,认真组织自查,精心组织实施,形成申报材料,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11月)。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总结迎验阶段(2014年11月-12月)。对创建任务进行认真自查,准备相关材料,迎接检查。
六、创建要求
[SITESERVER_PAGE]创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是我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