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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家司法考试中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的通知

2014-06-30 0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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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司法局: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性制度,是建设专业化、高素质法律职业队伍的重要保障。国家司法考试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法律职业人才的选拔,关系到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自2002年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举办至今,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系统上下同心,扎实工作,不辱使命,成功举行了12次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累计达11.1万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有1.9万余人,为我区选拔和储备了一大批法律职业人才,为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广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国家司法考试的责任更加重大,挑战更加严峻。一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更加任重而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也强调要“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另一方面,近几年来,社会上一些组织和个人针对国家司法考试作弊的目的性十分明确,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违法作弊,从中谋取利益。从国家有关部门披露的情况看,有预谋、有组织的作案越来越多,跨地域、远距离作案已不少见,且作案的科技手段、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隐蔽性越来越强。去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区也出现了雷同卷。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有效实施,司法部提出了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要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的要求。为此,我厅主动与自治区教育厅沟通协商,得到了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的大力支持,同意从2014年开始,在国家司法考试中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及视频监控等作弊防控系统。

为此,请各考区司法局及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对接,在选择考点考场时,务必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以充分发挥教育考试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交流信息、下达指令的作用,实现司法考试网上巡考,从源头上,严把公正司法人才入口第一关,努力为国家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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