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协会):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
点》印发你们。请根据单位职责和任务分工,结合实际,认
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根据《2014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桂依法行
[SITESERVER_PAGE]政办发[2014]3号)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安排,2014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诚信执业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法制职能作用,为全面提升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执行新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事项,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备。
二、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调查研究,创新立法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着重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管理条例》起草、调研、论证和立项等立法工作。
[SITESERVER_PAGE]三、大力推进公证行业体制改革。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尽快由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成为执行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建立健全符合公证事业发展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制度、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全面妥善解决公证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促进公证行业大发展。
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全力构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和《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司发[2014]5号)的精神要求,全力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建设方案,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标准要求,印发全系统贯彻实施。
五、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试点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4年是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试点年。经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原由检察机关负责选任管理的人民监督员将交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并选定十个省作为改革试点。广西作为全国十个试点省份之一,将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衔接和推动工作,并指导和督促地市开展工作。
六、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新增设行政许可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30号)精神,组织对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上位法规定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性文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七、组织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除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从而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和微小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八、组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司法部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司法通〔2013〕178号)要求,年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系统自行制定的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清理中发现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劳动教养内容的,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清理的建议。
[SITESERVER_PAGE]九、大力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公证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公证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公证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将于下半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
十、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落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通过规范办案流程,统一办案尺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十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和培育工作。认真学习自治区第一、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经验,制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规划,在去年推进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培育工作。通过组织派员到现场学习等形式,推广示范点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促进本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向前发展。
[SITESERVER_PAGE]十二、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区司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发展。年内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厅机关、监狱局、劳教(戒毒)局和各市司法局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厅、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统一培训和考试;组织部分地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干部到先进省(区、市)学习考察地市司法局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水平。
十三、积极推进法学理论研究和改革创新探索。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司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创新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对策,组织研究《我国未成年违法犯罪行为教育矫冶法律问题研究》等课题,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动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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