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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阮北耀等154名香港律师为委托公证人的决定》

2014-05-20 09: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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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阮北耀等154名香港律师为委托公证人的决定司发通〔201451号)转发给你们,请即转发所属各公证处,作为受理涉港公证文书的核验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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