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
2013年以来,各市司法局和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年初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保障了全区法律援助办案任务的超额完成,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激励各地多办案、办好案,推动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快速、稳步增长,司法厅于2013年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办案奖励方案〉的通知》(桂司通[2013]83号),根据《通知》精神,依据2013年广西人口统计数、2013年同级财政拨款数、2012年和2013年度法律援助统计报表以及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进 行综合排名,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10个市予以奖励。
希望获得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不断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希望没有获得奖励的单位,以获奖单位为榜样,继续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全区法律援助办案获奖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2013年度全区法律援助办案获奖单位名单
[SITESERVER_PAGE]
一等奖
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 9万元
二等奖
百色市法律援助中心 6万元
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6万元
三等奖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4万元
河池市法律援助中心 4万元
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 4万元
进步奖
崇左市法律援助中心 1万元
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万元
[SITESERVER_PAGE]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3万元
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 3万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