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监狱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戒毒局,各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2014年度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培训班计划》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所列干部教育培训班,以司法厅名义举办,由各业务处室组织实施。
二、本计划所列广西律师协会教育培训班,以广西律师协会名义举办并组织实施;所列广西公证协会教育培训班,以广西公证协会名义举办并组织实施。
三、各班次具体办班时间由承办处室或协会确定。
四、各处室(协会)办班结束后要将情况报政治部备案。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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