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29日 |
标 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 |
发文字号:桂司信复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9日 |
本机关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你在线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南宁市正一法律事务所的注册登记信息”。
你于4月8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原应于20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5月8日前进行答复。因系统原因,我厅4月22日才收到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因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需要多方查证,工作量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决定延长20个工作日至2020年6月5日前作出答复。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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