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25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执业区域调整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司通〔2022〕105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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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司法局,广西公证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证执业区域调整方案》经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第8次厅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转辖区内公证机构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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