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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录制《大家说法》节目的邀请函

2020-01-10 15:5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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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审计厅:

根据全国、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相关精神,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广西广播电视台于2017年底联合推出电视专栏《大家说法》,邀请法官、检察官、国家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学专家等担任主讲嘉宾,通过“讲堂说法+情景再现”的方式,以案释法讲述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节目录制主要在广西广播电视台演播室完成(节目制作流程见附件)。

《大家说法》开播以来,收视率和收视份额屡创新高,并于2018年荣获“全国十佳法制电视栏目”称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领域普法宣传力度,特邀请贵厅选取案例及主讲人录制《大家说法》节目,以案释法提升全民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感谢贵单位大力支持!

联系人:蒋沅成(传真0771-5849023;邮箱sftpfyfzlc@163.com)

 

附件:《大家说法》节目制作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大家说法》节目制作流程

 

一、确定选题

(一)由相关单位提供一些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例(原则上要求选择有判决结果的案例),经过电视台编导的筛选报关,由编导写成报题单。

(二)编导将选题单发送给相关领导审阅,选题通过后,进行下一步的改编。

二、案例改编

(一)案例改编需加入人物对话、情节描写等,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二)节目时长为30分钟,需要3个(或以上)法律点来进行展开讲述,字数要求6000左右。如真实案例中法律点较少,可加入虚拟人物和情节进行展开讲述,最终达到普法教育目的。

(三)案例改编原则上对案例的真实地点和人名进行保密处理。

三、电视文稿定稿

(一)各单位撰稿人完成初稿后,交给电视台编导进行润色,改编成电视文稿。

(二)电视文稿经过领导审阅后,可以进入演播室录制环节。

四、演播室录制

(一)进入演播室录制前,主讲人不用把整篇稿件背出来,但是要求主讲人对稿件非常熟悉,这样才能达到最好效果。(原则上要求主讲人在录制节目前到电视台进行实地观摩他人录制)

(二)录制过程一般3小时内可以完成。

五、拍摄情景再现

情景再现由电视台编导、摄像师负责完成拍摄,期间可能需要各单位进行相关配合,如协调场地、人员等。

六、编辑成片

编辑由电视台编导完成。

七、播出前审片

每周五是审片日,各单位领导或主讲人可在播出前参与电视台审片环节,提出修改意见,也可以仅对稿件进行审查,不参与审片。

八、节目完成播出

《大家说法》每周日18:30在广西广播电视台综艺旅游频道播出一期,时长30分钟,节目播出后可在广西网络广播电视点、广西视听APP等渠道观看和下载。(节目网址:http://vod.gxtv.cn/program/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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