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司法部和自治区的有关部署,按照《2021年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11月18日至26日期间,自治区司法厅成立检查组对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随机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由各市司法鉴定主管部门人员和广西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专门委、专业委成员组成,检查组对经自治区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广西科桂司法鉴定中心、南宁市中一司法鉴定所、贵港市贵医司法鉴定所、玉林市国泰司法鉴定所、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司法鉴定所共5家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从被检查机构2021年1月1日至检查当日内鉴定委托登记表、鉴定材料登记表或司法鉴定意见书发放表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0份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核查,对鉴定机构执业规范情况按照《2021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所列项目逐一对照进行检查。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对照2021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今年1月份以来,被抽查的5家机构鉴定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较好地落实了司法部要求的司法鉴定信息“八公开”制度,鉴定人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案流程符合规定程序,台帐记录、鉴定文书和档案管理基本规范,鉴定机构均能按照司法部的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相关需要检验的设备能按时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记录,并注重加强对鉴定人的业务培训工作;均按要求参加了能力验证。
与此同时,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度建设方面。个别鉴定机构管理制度和规章不公示,程序文件修订不及时、不完整。其中,贵港市贵医司法鉴定所的委托、受理和鉴定流程制度未上墙,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不规范;玉林市国泰司法鉴定所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制度未上墙,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未按新制度更新。
二是鉴定案卷管理归档方面。抽查中发现部分机构归档案卷材料不齐,案卷装订不规范;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不规范,鉴定意见书用语不够准确,技术规范使用不严谨。其中贵港市贵医司法鉴定所档案中缺少鉴定材料流转登记表,个别流转表鉴定人未签字,鉴定意见中的“鉴定过程表述不规范”;南宁市中一司法鉴定所个别法医物证文书不符合亲子鉴定文书规范要求;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司法鉴定所的档案缺少鉴定收费发票、鉴定意见讨论记录本、复核表;广西科桂司法鉴定中心部分鉴定意见用语不规范、缺少必要的检验记录表,检查记录修改后没有修改人签名。
三是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抽查中发现玉林市国泰司法鉴定所鉴定人未签署所在鉴定机构的从业承诺声明书;南宁市中一司法鉴定所、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未签署干预司法鉴定活动记录表。
四是检材提取程序方面。抽查中发现部分机构受案登记表填写不规范,工作环节缺乏严谨性、规范性;鉴定检材的存储不符合要求,法医毒物、法医物证没有建立标准的鉴定检材出入库存储登记,未标注检材的使用状态。南宁市中一司法鉴定所法医毒物送检不规范,亲子鉴定采血照片不规范。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要求
(一)坚持真抓真改。对本次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司法鉴定管理责任意识,加强行政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结合公证和司法鉴定教育整顿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工作,特别是对一些经常性的问题以及一些经常发生问题的鉴定机构,重点督促重点监管,确保质量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市要建立定期执业活动检查制度,加强情况通报。积极推动司法鉴定机构服务规范化、规准化建设,从源头上规范执业活动。各司法鉴定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鉴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要增强工作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鉴定,切实提高鉴定文书质量;要注重鉴定人的岗前培训、业务学习以及鉴定人年度学时学分登记情况。广西司法鉴定协会要加强行业惩戒,健全司法鉴定行业处罚公开通报制度。
请相关市司法局督促被检机构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鉴定机构要对照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当场指出,各机构要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自行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鉴定机构,应当在通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报送整改工作报告报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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