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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领导成员的通知

2021-05-07 12: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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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有关领导工作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领导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蒋家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王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金文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

法律顾问:邓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申华林自治区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吕业樑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邕桂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阮子文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西警察学院院长、教授

张树国广西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宗波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志文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强光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鸣湄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

雷裕春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置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由林金文同志兼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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