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有关领导工作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领导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蒋家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王琛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金文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
法律顾问:邓超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申华林自治区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吕业樑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邕桂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阮子文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洁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军广西警察学院院长、教授
张树国广西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宗波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罗旭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主任
凌斌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志文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强光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鸣湄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
雷裕春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置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由林金文同志兼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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