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法制机构: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制作和换证补证工作,经研究,自治区司法厅决定近期再次启动填报全区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和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补证两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报送换证补证对象
(一)填报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对象
1.通过2020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但未及时填报执法领域信息的行政执法人员。
2.通过2017-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并完成2020年换证补证申报但未及时填报执法领域信息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全区第三次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补证对象
通过2017-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但未填报2020年第一、二批次换证补证信息且目前仍在执法岗位的在职在编行政执法人员。
二、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填报及报送换证补证材料时间安排
1.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填报及报送补证换证报送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31 日。
2.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4月7日。
3.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因信息不完善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被审核部门退回的须在2021年4月7日前再次提交补充填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填报执法领域号段编码信息
各执法单位对应《执法领域号段编码表》(详见附件1)的执法领域号段编码填报相应信息。如执法单位无对应执法领域号段的,请及时与广西远程学习中心联系。
四、行政执法证件信息提交及报送程序
(一)提交信息方式
由 单 位 管 理 员 登 录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司 法 厅 网 站(http://sft.gxzf.gov.cn),在首页“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进入“换证补证”系统选择“执法领域”,选择对应的执法领域并提交信息。(详见附件2)
(二)申报补证换证
由 单 位 管 理 员 登 录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司 法 厅 网 站 (http://sft.gxzf.gov.cn),在首页“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选择“补证换证”,输入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根据单位人员情况选择对应的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需填报信息和换证补证的行政执法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统一填报和报送;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由委托机关统一填报和报送。
(三)审核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直部门法制机构要认真做好换证补证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所报信息准确、真实、完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各行政执法单位提交信息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审核。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本级行政执法单位申请信息初审,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本级行政执法单位申请人员信息审核并对所辖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人员信息复审。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区直本级行政执法单位人员信息审核。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给各县(市、区)司法局。
(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直部门法制机构要认真做好填报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和换证补证工作的组织宣传工作,确保此次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广西远程学习中心966111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 8:00-12:00、14:00-18:00 。
(三)电子邮箱:gxpx365@126.com。
(四)传真:0771-5561673、55526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3月1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