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急厅: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的通知》(国减办明电〔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办件处理笺的有关要求,我厅对照《通知》附件要求督查检查的重点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落实中央重大部署的政治自觉
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2021年6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林金文对今年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减灾委员会有关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认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分析,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6月24日,自治区监狱局召开维护全区监狱系统安全稳定推进会,会上自治区监狱局党委对全区监狱系统的防汛救灾工作了具体部署。7月22日,自治区戒毒局召开场所安全及疫情防控视频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20日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作了具体的工作安排。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理解,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救灾意识,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大部署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各单位、各部门没有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自治区司法厅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制,明确由厅领导统筹落实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建立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由各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系统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牵头组织,各监区或大队具体实施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组织机制,明确责任,强化分工。同时组织督促各监所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抗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采购防汛抗涝物资,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多措并举,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定期分析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对场所围墙、建筑物、地下排污排水系统、安防设备设施、应急照明系统、生产安全等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做到立即整改。二是做好监狱系统管辖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目前全区监狱系统管辖有6座水库,均为上世纪50-60年代建设的均质土坝小型水库。我厅坚持不懈地做好各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目前,桂中石仁冲水库和石牌坊水库存在问题隐患预计2021年8月中旬整改完毕,其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完成,进入工程验收阶段,水库防洪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三是认真抓好防台风、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做好防汛物资配备,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应急救援队伍,突出实战化要求,定期训练。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和销账的“七步工作法”和闭环管理制度,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治理。截至目前,全系统防汛抗旱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抗震设计规范、规程,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初步设计抗震设防的基本烈度均按本地区基本烈度提高一度,最低抗震烈度在七度以上。
四、加强沟通协调,增强防治效果
加强与气象、地震、应急、水利、民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预知预判,提前部署,积极有效应对台风、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如广西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桂林市叠彩区国土资源局加强联系,积极做好老人山山体滑坡、危岩落石等灾害的防治工作;广西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加强与南宁市政府协调,积极推进将场所排污、排水与城市排污、排水管道连接,提高场所防内涝能力。各监狱、戒所每年都与地方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厅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全区监狱布局调整尚未全部完成,部分老旧建筑物的抗震烈度达不到国家有关抗震规范;个别单位对防灾减灾救灾作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有待加强;防灾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存在不能反映应急需求、缺少统筹规划和缺少完善的调备程序等问题;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不够,活动创新不足,舆论宣传的力度还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厅将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进一步提升我厅自然灾害防治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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