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2021年
“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桂防艾委办〔2021〕10号)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制定了《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
宣传活动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
“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桂防艾委办〔2021〕10号)要求,为营造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开展好厅机关及全区监狱、司法行政戒毒系统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今年我国“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终结艾滋健康平等”。各单位要紧盯诊断发现率、治疗覆盖率、治疗成功率等“三个90%”指标进展情况,针对高危人群干预困难、病例发现和管理困难、基层防艾队伍不稳定等我区防艾工作中最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广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落实。
活动坚持广覆盖、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广泛开展防艾宣传,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创新防治艾滋病宣传措施,加强对防艾知识的宣传和解读,切实提高厅机关及全区监狱、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警察职工、在押罪犯、戒毒人员防治艾滋病意识和能力。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秉持“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在厅机关设置防艾宣传横幅,利用电子投屏开展宣传;依托新媒体宣传渠道,在“广西普法”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开展宣传,推进艾滋病疫情信息公开,加强互联网+警示性宣传;监所单位要充分利用监所内多媒体平台、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印发防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通过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知识竞赛等,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艾滋病防治宣教氛围;广泛运用系统内的典型案例进行“身边案例”教育;通过积极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视频、图片信息、宣传海报等,制作艾滋病防治线上宣传资料,提高宣教质量。
(二)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各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利用远程培训、远程平台等,邀请专家授课,在监所内开展艾滋病防治、职业暴露的预防、疫情防控等专题讲座,宣传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目的、意义和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各戒毒单位结合场所实际,组织开展“防艾禁毒宣传月”等活动,引导监管对象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个人卫生意识、健康意识。
(三)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帮扶活动。各单位针对重点人群加强艾滋病早检测、早治疗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强检测途径、方法的宣传,开展个人艾滋病风险评估。组织开展“艾滋病检测月”,针对艾滋病罪犯、戒毒人员积极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知识的宣传,提高他们对抗病毒治疗目的、意义的知晓率,增强参加抗病毒治疗的自觉性,降低监所内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风险,提高感染者的存活周期;开展一次对艾滋病罪犯、戒毒人员的帮扶活动,对其进行心理辅导,给予积极鼓励,消除恐惧心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狠抓初筛阳性病例最大限度及时确证,确证患者90%以上纳入治疗管理。
三、活动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单位要各紧盯诊断发现率、治疗覆盖率、治疗成功率等“三个90%”指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强化宣传教育,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在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加强艾滋病防控工作的宣传与推进,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广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高质量完成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
(三)统筹兼顾,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加强统筹部署,协调有序推进宣传活动各项工作开展。要注重收集材料,活动结束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及相关工作情况材料上报(包括相关数据、活动图片、影像资料等),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汇总本系统相关材料后,于2021年12月9日前报司法厅办公室(联系人:潘国秉,联系电话:0771-585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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