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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司干〔2019〕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关于文庆传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文庆传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计划财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克勤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培训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永城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委员职务;
蒋黎明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戒毒康复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计划财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海玮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三级高级警长职务;
刘立峰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委员、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委员、二级高级警长职务;
韦勐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职务;
王征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有海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戒毒康复所所长、二级高级警长职务;
免去梁丽红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委员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9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