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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司干〔2019〕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关于谈永生同志任职的通知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参照公安机关试行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的通知》(组厅字〔2019〕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司通〔2019〕1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谈永生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二级高级警长,任职时间从2019年3月18日起至其到龄退休,退休后所任执法勤务警员职务自然免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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