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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司干〔2019〕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关于李东翔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东翔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处挂职;
冯春培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挂职;
陆品存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挂职;
李定应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挂职;
黄位炎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人事警务处挂职;
黄勇翔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挂职;
张逸君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挂职;
易定能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挂职;
刘文军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挂职;
陈秋明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挂职;
潘佳闻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挂职;
韦卫军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挂职;
黄朝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挂职;
蒋沅成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挂职;
吴泽宗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挂职;
陈家兵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挂职;
毛华站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挂职;
唐军臣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挂职;
石钢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科技信息处挂职;
蒙耀权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科技信息处挂职;
梁宏明同志安排在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挂职。
以上同志挂职期均为一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6月1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