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司干〔2019〕5号
关于同意秦峰同志辞去公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经研究,同意秦峰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律师公证管理处(行政审批处)主任科员]辞去公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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