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司干〔2017〕63号
关于黄晁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黄晁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谢哲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职务;
郑有刚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颜汉成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政豪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秦颖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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